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诉前调解化解矛盾
时间:2024-05-27
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诉前调解化解矛盾
时间:2024年5月22日 来源:南方+
唐清香 徐冰琪
“当年那起交通事故前前后后影响了我们三年多,今天终于圆满解决了,我打从心底感谢法院和调解员,让我们一家能安安心心过日子。”近日,五华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耐心调解最终促使纠纷实质化解。
事情要追溯到2020年12月底,玉某驾驶一小型轿车在五华县一路段因操作不当,与相对方向由花甲老人曾某驾驶的无号牌手扶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倒地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玉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曾某负次要责任。玉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辆损失险以及不计免赔等险种,事发在保险期间。本次事故造成玉某的车辆损坏,经定损为22504元。保险公司向玉某履行了赔偿义务,因曾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故保险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曾某赔偿损失8151.2元。
在立案审查过程中,五华法院经综合考虑该案案情,认为诉前调解更有利于纠纷的实质化解,遂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诉前调解中心,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在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后多次电话联系保险公司提供的曾某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后调解员及时调整联系时间,利用下班时间多次拨打,最终曾某的儿子接通了该电话,其表示父亲年老且没有钱,没办法处理此事,调解员可与其母亲沟通协商此事。找到关键人物后,调解员马不停蹄与曾某的妻子联系。“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家老曾虽然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年老体弱,因事故损伤的身体尚未痊愈,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承担全额的赔偿款。”曾某妻子向调解员解释目前家庭的困难情况。调解员详细了解情况后让曾某的妻子提交曾某就诊的疾病证明,然后与保险公司联系,将上述证明转交给保险公司,并与其沟通协商能否适当减少赔偿费用。最终,在调解员不遗余力地调解下,保险公司同意曾某支付6000元即可,后曾某一家积极筹款按时履行了支付义务,随后保险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近年来,五华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利用法院诉前调解、特邀调解、指导人民调解“三驾马车”,织密息诉止纷网络,全力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2022年以来,五华法院共诉前成功调解民事纠纷3311件,以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冲突更小的方式化解纠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