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百年奋斗 做法治之“砖”
时间:2023-12-01
传承百年奋斗 做法治之“砖”
陈学权
百年大党,风华正茂,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深感骄傲与自豪,但更要深知,党员的身份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自力更生、守正创新,迎来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党和人民的百年奋斗历程,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铸就了伟大的建党精神。
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新的发展蓝图也将绘制,作为一名法院的普通党员,我们要继续发扬“一块砖”的精神,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一代伟人毛主席说:“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这就是“一块砖”的精神。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高楼大厦离不开一砖一瓦的支撑,同样,国家的法治大厦建设也离不开一块块法治的“砖”。依法治国已成为国家方略,依法治国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在新的发展时代,“砖精神”仍需发扬、提倡。
首先,要做一块“红色”的“实心砖”。即要做一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法院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治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所以作为一名法院的党员,必须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做到“又红又专”。(一)坚持政治学习就是要做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要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审判业务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决抵制西方“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的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要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影响。(二)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近两年来,作为法律人深深感受到了“专业选得对,年年似高考”。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施行,民事诉讼法,民诉法解释等重要且常用的法律不断修订,及其他司法解释随之修改,法律大餐已摆上,怎么办?吃就一个字,消化好这些法律大餐。在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时,要善于通过法信网、裁判文书网进行类案检索。认真学习研究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案例,省高院发布典型案件,裁判规则等。要充分利用空余的零碎时间进行学习,可以通过关注手机法律公众号,如“天同诉讼圈”、“法客帝国”“审判研究”等。这些公众号推送的文章有些非常值得一读。
其次,要做一块团结的砖。团结互助,是砖头最好的内在品质。它时时刻刻讲团结,在工作时甘于垫底,让自己同伴踩在自己的头上。砖头们很好地阐释了分工与合作,这块砖头分工这边,那块砖头分工那边,但它们又互相紧密地合作,互相交错着,互相手拉着手,从而使砖墙变得非常牢固。我们经常说人多力量大,其实有时候人多不一定力量大,只有团结的时候力量是无穷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就是一个小团队,在团队里大家相互尊重、相互理解、谅解。在团队里既讲分工也讲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优化内部分工,实现人尽其才,从而实现高效运转。
再次,做一块甘于奉献的“砖”。砖在进行建设的时候是不挑地方的,只要人们哪里需要,它就往哪里搬。纵观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历程,无数个王进喜、焦裕禄、雷锋等时代的楷模,唱响了时代的主旋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展示“砖精神”。这些时代指模们只要国家有需要、组织有安排,他们总是不计个人得失,以集体、国家利益为重。正是这种坚决服从组织安排的“砖精神”的传承,让我们党成为一个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坚强战斗集体。我们要怀抱一颗“功成不必在我,功成一定有我”之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后来人打好坚实的“地基”,做一块工作的“奠基砖”。
最后,要像“一块砖”那样普通。法官的普通就是要做一个孤独者。法官虽带有一个“官”字,但法官的这种尊荣不在于高高在上和衣锦还乡的显耀,而在于深居简出的孤独与寂寞。对于法官来说,孤独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更是一种职务需要和角色责任,是一种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只有远离尘嚣的孤独,才能保持心如止水明辨是非的理性,才能在不偏不倚中恪守公平正义,才能向世人传递出不容置疑的司法权威。法官注定要做一个远离尘嚣、摒弃流俗、漠视时尚的精神贵族。
同志们,就让我们化身为一块块小小的法治的“砖”,牢记初心和使命,把“砖精神”发扬光大,在自己的岗位上,扎实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