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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社交“神器”背后的陷阱!

时间:2015-05-13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581 次

来源:南方法治报

 

微信、陌陌等社交“神器”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相隔两地、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通过“神器”的“摇一摇”功能结识、寻伴,甚至相约饭聚、出游。社交软件在带来交友便捷的同时也暗藏危机。以广州市天河法院为例,2014年至今该院审理利用社交软件犯罪案件11件,约为2013年的4倍,其中涉敲诈、勒索、盗窃等财产类犯罪7宗,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约计55万,造成人身侵害3宗,其他类犯罪1宗。

案例 A

微信身份真假难辨多名女性陷恋爱骗局

20124月,温某某以“柯启贤”的身份微信聊天结识李某某,谎称其父亲为法院领导,以此取得李某某的信任,两人迅速发展为情侣关系。恋爱期间,温某某巧言以赌博、其父亲的账户被冻结、做服装设计生意需要资金等多种借口向李某某借款92978元。后温某某归还2000元于李某某。

201210月至20137月期间,温某某故技重施化名“杨轩”,施计分别骗取邱某某、沈某某、吴某某、张某、曾某某、郭某某6名女性的钱财,共计626666元。期间,温某某分别还款于上述6名受害女性,共计118900元。2013722日,温某某无力归还所欠郭某某的97000元,随即向曾某某虚构其朋友欠郭某某赌债,想借曾某某的奔驰做担保,且保证当天能筹够款赎回曾某某的奔驰。其后,曾某某多次催促温某某去赎车,温某某一直拒绝还款赎车。201392日,曾某某向郭某某支付70000元赎回其奔驰。2013822日上午9时许,温某某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高地街某房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温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对其适用“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量刑幅度予以处罚。同时,温某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由于温某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且温某某的违法所得,依法应予以追缴。最后法院判处温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追缴温某某违法所得,发还各名被害人。

案例 B

网聊两月即约异性合租女子惨遭室友性侵

20136月,钟某某使用网名“最幸福的人”通过QQ同城聊天结识了朱小姐。聊天过程中,朱小姐向钟某某透露了许多个人信息,包括其独自一人在广州租房打工、家人和男友均在异地等情况。钟某某知道后经常对其关怀慰问,渐渐博得了朱小姐的信任。后来,朱小姐向钟某某透露了打算辞职转工的想法,钟某某便趁机邀请对方与其一起合租,在合租处附近另找工作,方便互相照应。朱小姐觉得经过两个月的网聊,认为钟某某为人热心且性格合拍,便同意了其提议。

20138月某日,钟某某约朱小姐到其居住的天河某出租屋看房,朱小姐觉得满意,当即决定合租。谁知当晚,钟某某竟不顾朱小姐的反抗,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朱小姐随后借故离开报警,钟某某于当晚被抓获。最终,钟某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3个月。

法官说法

利用社交软件犯罪高发的原因有哪些?

1、虚拟世界信息真伪难辨,用户防范意识低

绝大部分社交软件的注册并非实名制,使用者可以使用假姓名、假身份、假照片注册登录,信息难以核实,安全隐患多。犯罪人利用社交软件大肆散布虚假信息,吸引被害人上钩。大多数用户防范意识低,尤其是年轻女性,与陌生网友相约见面缺乏防备心,在未查证对方身份时就已掉入阴谋陷阱。加之,犯罪人抓住被害人担心名誉受损不敢报警的心理,常常对被害人进行二次伤害。

2、社交软件查控难,犯罪风险成本低

社会交友软件安装容易,使用便捷,犯罪成本低廉,同时软件自身设有“摇一摇”和“查找附近的人”功能,犯罪分子只需通过手机就可寻得作案目标,作案手段隐蔽。犯罪分子使用虚拟身份获得用户账号,联系被害人,作案后一键删除,不留作案痕迹,且目前在技术层面上,缺乏对社交软件的监控,侦破此类犯罪难度大。

3、缺乏法律约束,社交软件监管力度弱

社交软件开放性强、覆盖面广、缺少可供执行规章制度,监管难度大。缺乏系统的社交软件运作监管机制,犯罪人利用社交软件大肆作案也无人知晓。公安机关在查处打击该类犯罪时,往往因作案信息被销毁,被害人息事宁人而无法收集证据让违法犯罪分子逃之夭夭。

法官建议

1、建立社交软件监管机制,净化网络交友环境

公安机关协同网络管理部门建立社交软件监管机制,监控社交软件运作,制定用户注册、资料登记等协议细则。各社交软件运营商协助网络管理部门监控网络交友环境,出现可疑的用户,及时报备有关部门。

2、强化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热衷网络交友的网民,对素未谋面、认识不深的网友的热情示好需要打醒12分精神,不随意透露自己的信息,不随意与陌生网友单独见面,不随意“裸聊”或与网友发生性关系。当网友提出发生关系或实施侵犯时,要冷静沉着,学会自我保护,学会自救和求救,避免悲剧发生。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发挥法律震慑作用

以社交网站主页为宣传平台,载明法律对敲诈勒索、诈骗、性侵等罪行的量刑,提高网民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当利益或身体受到侵害时及时报警,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我,勿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同时也警醒不法分子和不良分子切勿利用网络交友骗取钱财,侵犯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