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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玩枪酿命案 父亲担责被判刑

时间:2013-10-31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772 次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林晔晗  通讯员  雷江辉  梁  妮)五岁儿童玩枪致亲戚死亡,其父担责。近日,广东省和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枪支走火致人死亡案件,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卢某星赔偿被害人父母8万元,并以非法购买和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执行。

2月3日,一声枪响打破了乡村的平静,正在干农活的王某妹听到大儿子的叫唤后冲上前来发现自家6岁的侄孙阿林倒在了血泊中,自家5岁幼子阿汉手里拿着丈夫卢某星的火药枪愣在了一旁。

 今年初,卢某星非法购买了一支火药枪用于打猎,平时将枪放在自己家中的床底下。当日,卢某星外出,儿子阿汉发现该装有弹药的枪支,遂拿出玩耍,期间意外击中了阿林,导致阿林死亡。卢某星当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8月8日,和平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某星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向和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阿林的父母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4万余元。

 9月3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案情并不复杂,难点在于双方矛盾激化,虽是亲戚却因此事完全闹僵。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法官们组织双方当事人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你的丧子之痛我们虽不能感同身受,惋惜之情却是一致的,你心里的苦和不甘我们可以理解。……从案件本身来说,被告人本身虽然非法持有枪支,但他对阿林的死亡也没有故意,对阿林的死亡,作为叔公的他心里也十分难过。……从亲情方面来讲,你们本属一家,被告人家中的情况你们也十分了解,一旦判刑入监,他家儿幼母弱的生活相当困难,家中八旬老人的赡养也是个大问题,作为亲人,你们想必也不愿见到这种惨况的发生。……逝者已逝,我们在惋惜一个幼小生命逝去的同时,也要多方面考虑,到底怎样的处理结果对你们双方、对你们这个大家庭才是最好的,毕竟你们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啊。”被告人卢某星夫妇也双双跪倒在被害人父母面前请求谅解。

 经调解,被害人家属有感于亲情,表示谅解被告人,对民事部分同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卢某星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8万元;被告人卢某星自2013年起六年内每年在农历腊月二十三前给被害人父母稻谷1500斤。

 被害人父母就刑事部分作出了书面谅解书递交给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星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购买并持有枪支,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虽没直接致被害人阿林死亡,但其是该枪支的非法持有者,又是儿子阿汉的监护人,故对其儿子阿汉造成被害人阿林死亡的后果应负全部责任。被告人卢某星为听力言语残疾人,其主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又能当庭自愿认罪,悔罪表现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某星及其家属又与被害人亲属能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积极赔偿了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且双方又是亲情关系,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让失衡的社会秩序恢复平衡

 就本案的相关情况,承办法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由于被告人卢某星是听力言语残疾人,年近五十,是家中主要劳动力,两个儿子分别年仅12岁和5岁。被告人卢某星与被害人阿林的爷爷是兄弟关系,日常是被告人卢某星照顾年近八十岁的老父亲。此案直接判刑倒也不难,但判决生效后,以被告人家中的实际情况,一旦被告人入监服刑,不但无法赔偿被害人父母,一家人的生活也可能马上陷入困境,家族几代的亲缘也会毁于一旦,这样的判决,是否真的符合司法审判的目的?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吗?

 刑事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正义,惩治犯罪是一方面,法律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修复,通过法律独特的运行方式让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以弥补,让失衡的社会秩序恢复平衡。经过反复考量,为使案件判决后不至于造成更惨的家庭悲剧,法官们耐心调解,帮助被告人争取被害人父母的谅解,缓解两家人之间的仇恨,使亲情得以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