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党建引领绿色审判,五华法院人民法庭“四个角色”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2-03-03
红色党建引领绿色审判
五华法院人民法庭“四个角色”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大局发展,五华法院守正创新,一手抓“红色”党建,一手抓“绿色”审判,推动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司法职能,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全面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发展。
一、争做“实践者”,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政治建庭。树立“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思想,坚持党领导法庭审判工作,加强人民法庭政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周组织党支部学习,开展“普通党员讲党课”等活动。创新人民法庭庭长列席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法庭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支部融合。坚持“党支部建在庭上”的工作原则,根据法庭党员人数实际情况,龙村法庭与安流法庭共建党支部,实践基层党组织共建共学共促的新模式。全力打造红色支部品牌,以“党徽耀‘枫桥’,法庭护民生”等党建品牌为工作抓手,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两名法庭干警分别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调解专家”荣誉称号。“党徽耀‘枫桥’,法庭护民生”党建品牌入选梅州法院“五个提升年”活动“十大品牌”候选品牌,华城法庭被评为“五个提升年”活动“十大先进集体”。
二、勇做“参谋者”,为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建言献策
一是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坚持全面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如龙村法庭主动向辖区内三个乡镇党委通报年度案件的收结案、各镇重点典型案件、案件类型特点、诉源成因等情况,帮助乡镇党委了解掌握辖区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原因,为乡镇党委加强和改进相关领域社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矛盾化解和维稳工作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做到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
二是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的联系,落实联防、联调、联动机制,把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前线。探索建立人民法庭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挂镇联村到户”机制,大力推进“人民法官下村居”。
三、巧做“解纷者”,全力推进诉源治理
一是设立诉前调解小组。在华城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小组,充实调解力量,对民事一审及行政诉前案件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创新运用“望、闻、问、切、释、断、和”七步调解法与“耐心、细心、真心”三心”结合法,助力化解华城镇政府一起强制拆除房屋行政纠纷案,司法效果凸显。
二是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部门和县工会、妇联、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五华支行等单位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精准对接各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立足预警疏导,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诉前化解,促进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华城、安流、龙村人民法庭调解撤诉案件865件,调撤率达55.6%;龙村法庭新收案件366件,同比下降5.9%。
四、勤当“播种者”,精准播撒法治种子
一是在裁判文书后附主要法律条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营造执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如龙村法庭通过对法律条文所蕴涵程序规范价值的释明提高文书质量,在某些复杂的民间借贷案件附本息核算表,以直观的方式细致入微地向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出处,切实有效地传播程序规范的价值理念。
二是与镇政府合作开设“法官释法”宣传栏。安流法庭与镇政府合作在政府宣传栏开设“法官释法”栏目,以群众喜欢的语言与方式对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宣传,对这些民事行为作出法律评价,用生效判决引领乡村民风民俗民情在法治框架内持续向好发展。
三是在民众休闲场所设立法治宣传阵地。在长乐公园、老河道公园、蒲丽顶森林公园等民众生活休闲场所设立法治宣传阵地,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禁毒与电信诈骗等内容,让群众在娱乐空闲之余接受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
接下来,五华法院将继续强抓“红色”党建与“绿色”审判,擦亮党建品牌,提升审判质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辖区内党委、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等单位和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加强诉源治理,坚决为群众提供更加到位的司法服务,为高质量构建“一城两带四区”发展新格局,打造业兴人和、长治民乐的“工匠之乡·宜居五华”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