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华城法庭助力化解一起强制拆除房屋行政纠纷案件
时间:2021-12-23
五华法院华城法庭助力化解一起强制拆除
近日,五华法院华城法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利用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提供到位的法律指导和支持,妥善化解一起强制拆除房屋行政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2月份,因五华中学扩建学校运动场需要,华城镇政府拟征收位于华城镇中山公园周边部分村民居住地。陈某、黄某夫妇居住在华城镇政府拟征收的范围内。8月11日,陈某夫妇因不服华城镇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将华城镇政府起诉至兴宁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多次协商调解未果。为了有效解决该纠纷,华城镇政府请求五华法院帮助调解该案。为服务当地社会稳定发展,五华法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梅州法院关于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指定华城法庭全力依法为该案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参与案件调解工作。经过法院工作人员、当地镇村干部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后,陈某夫妇表示理解、支持华城教育事业的发展,愿意撤回起诉。12月14日,原告陈某夫妇主动向兴宁法院提出撤诉,该起强制拆除房屋行政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