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开展《民法典》进银行活动
时间:2021-08-04
我院开展《民法典》宣讲进银行活动
为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7月30日,我院龙村法庭庭长陈学权、民二庭庭长张伟军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前往五华县农村商业银行为银行信贷业务职工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为我县信贷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到位的司法服务。
会上,陈学权庭长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和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借新债还旧债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着重从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保证等与银行信贷业务密切相关的十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民法典》施行后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并结合相关司法案例和当前银行热点新闻,提出了风险防控的相关建议。
张伟军庭长围绕《民法典》中交通事故和离婚的有关法律问题与职工们进行交流探讨,重点阐述了交通事故中的保险与责任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等社会中讨论度高、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
在培训过程中,两位庭长还与银行职工进行了互动,现场解答了信贷业务员的法律问题。培训结束后,银行职工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他们对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与风险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今后将会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切实做好工作中的信贷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