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49期 五华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案件
时间:2021-07-06
五华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案件
为疫情防控需要,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7月1日,五华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打破固有庭审模式,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优势,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方式对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庭审。
原告江某焕与被告黄某平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定于7月1日开庭,因被告黄某平下落不明,五华法院依法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届满,鉴于原告现在身处东莞市,为疫情防控需要,民二庭庭长、案件主办人张伟军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决定使用微信视频开庭模式进行庭审。7月1日下午,原告足不出户在家利用手机微信视频参加网上庭审,审判工作由线下转为线上,确保公平正义不迟到。庭审中,主办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详细核对原告身份信息,将其拉进新建微信群,要求其将微信名改为真实姓名。庭审合法有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开庭笔录将邮寄给原告,由原告签名确认后再寄回法院。
此次微信视频庭审是五华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接下来,五华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创新审判执行模式,为五华社会稳定大局尤其是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