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33期 我院龙村法庭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活动
时间:2021-04-21
我院龙村法庭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和“五个提升年”活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我院龙村法庭坚持诉源治理,想方设法提高村两委干部的调解技能,于4月20日到龙村镇湖中村为村干部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活动。
龙村法庭庭长陈学权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巧做和事佬》为题,充分结合《民法典》从“什么是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区分”“为什么要进行人民调解”和“如何进行人民调解”三方面详细讲解人民调解制度及相关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引导村干部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传承和发扬好“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做到“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从而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累。
活动结束后,湖中村的干部们纷纷表示此次业务指导使他们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今后他们将会加大人民调解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