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8期我院借助市中院远程视频系统顺利完成服刑被告民事案件庭审活动
时间:2020-04-20
(第8期)
2020年4月17日
我院借助市中院远程视频系统
顺利完成服刑被告民事案件庭审活动
为确保防疫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我院综合审判庭于4月15日在市中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正在河源监狱服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3月,魏某因未安全驾驶致使魏某清严重受伤。当年10月31日,魏某清将魏星告上法庭,该案件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魏某清医治无效死亡,其继承人成为新的原告继续参与诉讼,而被告魏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正在河源监狱服刑。该案原定于4月15日上午在河源监狱开庭审理,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用传统的开庭模式审理该案。为尽快审结该案,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承办人在请示院领导后得知市中院对河源监狱可启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庭审,即与市中院、河源监狱请示联络,在市中院审监庭和宣传信息科领导及技术人员的努力协助下,该案采取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在法庭上与位于河源监狱的被告魏某通过视频连线进行了实时对话,完成了被告身份信息核实以及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环节,当事人对涉案证据充分进行了举证、质证,全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活动进行了近一个小时,因案情争议较大,最终未能达成当庭调解,我院将择期宣判。
(据综合审判庭材料整理)
报:市中院
发:本院领导 各庭室部局队 共印35份 存档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