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第9期五华法院执行干警冒雨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时间:2019-06-20
(第9期)
2019年6月19日
五华法院执行干警冒雨依法扣押
被执行人车辆
6月13日,五华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波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一小汽车宝马X6并依法成功扣押,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6月13日上午8时,五华法院执行局局长黄定斌电话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波的举报线索,称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小汽车宝马X6(该车已被五华法院依法查封)。该案被执行人刘某因犯盗窃罪已于2016年4月22日被五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而其又因民间借贷、金融合同借款等纠纷自2015年至今成为6宗系列案件的被申请执行人,执行标的额共高达314万多元。正在青岛大学参加综合素质提升专题研修班的黄局长得知该重要线索后立即致电执行局副局长陈加权,让陈副局长马上带领执行干警赶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波举报线索中所提供的车辆所在地址,并依法扣押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小汽车宝马X6一辆。
虽然当天我市强降水仍在持续,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已启动生效,市委市政府已发出通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一天,但为了能及时有效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陈副局长接到黄局长的电话后立即带领执行局干警冒雨赶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波提供的地址,并准确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小汽车宝马X6。执行干警找到该汽车后发现该车已由第三人李某在使用。李某以被执行人刘某因向其借款45万元已于2014年间将该汽车抵押给其为由拒绝交出该车辆钥匙。执行干警耐心向李某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依法扣押已经设定抵押的车辆,但法院扣押车辆不会影响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相关权利。多次劝说后,李某仍未交出钥匙,执行干警决定叫来交通拯救车依法强制扣押该车辆。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再次劝说下,李某终于主动交出该车辆钥匙,愿意协助法院扣押该车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执行干警冒雨顺利地将该车辆扣押回法院,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