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息24期
时间:2018-09-10
2018年9月10日
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到我院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落到实处,更好地发挥旁听庭审的示范作用,带动全县更多执法机关、执法人员践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新时代全民普法实现新发展,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普法的领导、县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团代表、县普法办全体工作人员共44人于9月7日上午到我院旁听观摩被告人万某财等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案件庭审。
据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0月15日,被告人万某辉、万某方按他人安排,把水泥块废料载至在五华县河东镇河口村开发区杨某军的纸皮厂附近倾倒。期间,被告人万某辉、万某方、万某波等人与杨某军之子杨某锋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被害人杨某德被万某方致伤。被害人杨某南(系被害人杨某德之子)获悉后,与其妻田某云等人从华城镇来到河口村万某贵家门口,期间双方再起争执并引发打架,被告人万某辉、万某方、万某财、万某波、万某贵等人把杨某南打伤。经五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南的损失程度属轻伤一级,杨某德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我院对该次旁听观摩庭审活动制定了具体方案,组成合议庭顺利完成了该案的审理工作,近期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通过三个小时的庭审观摩,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零距离地接受了深刻的法治教育,切身感受到了法治的神圣庄严,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感悟,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做法治的崇尚者、捍卫者、传播者。
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评议团代表、县普法办工作人员还对庭审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刑庭材料整理)
报:市中院
发:本院领导 各庭室科局队 共印35份 存档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