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首例网络司法拍卖成功
时间:2017-07-10
6月26日,五华法院首次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一套涉案房产,顺利执结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胜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得到兑现,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李某、胡某夫妻因工程项目缺乏资金,以李某名下的广州天河区瑞华路瑞华二街21号201房为抵押,向申请执行人朱某借款110万元,因未依约还款,2016年10月28日被告上法庭。案经五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确定被告李某、胡某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朱某110万元及逾期利息,原告朱某对涉案房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生效后,李某、胡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5月5日,五华法院对该案立案执行,同时依法委托梅州市泰正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房产进行了估价,确定市场价值为136.44万元。此外,五华法院正另案执行廖某与李某、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五华法院依法裁定,拍卖该涉案房产。
五华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于5月24日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该房产进行公告拍卖,公布拍卖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10时至2017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拍卖起拍价为136.44万元,竞买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5千元,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人数6人。6月26日,经过148次竞价,该房产最终以成交价219.94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超出起拍价8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