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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法院出台制度规范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

时间:2017-04-28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893 次

近日,五华法院制定并施行了《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通过规范监督全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有效地减少和消除监督盲区,着力加强队伍工作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出台系列具体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辉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上强调加强干警作风建设。4月13日,张晓辉同志专门组织召开院党组会议,经过全体党组成员的充分讨论后,修订和制定了《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管理规定(修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关于实行外出办案审批制度的规定(试行)》等。该《方案》和《规定》对总体目标、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措施等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全体法院工作人员,重点监督入额法官、副科以上干警,联动整治“六难三案”、规范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强化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

二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全面监督“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五华法院对上述规章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至院机关各部门和派出法庭,还专门成立了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辉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提出要以部门、党小组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强调全院干警务必提高思想认识进行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实际等谈认识、讲看法、提设想。通过案件跟踪回访、外出办案审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部门负责人定期汇报、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干警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加强监督管理,着重加强对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八小时以外”活动的规范监督检查。

三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严肃查处并举,强化监督管理的积极引导和震慑作用。坚持正面倡导的牵引机制与负面警示的阻隔机制建设,鼓励干警加强自主学习和自身修养,对本人婚姻状态变化和参与操办的个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的宴请、受礼及用车等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自觉做到如实向组织报告,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对其所分管的人员在“八小时以外”发生违规违纪问题承担连带责任。纪检监察部门担负专门监督的职责,协助院党组开展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对执行情况纳入述责述廉述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和绩效管理,将“八小时以外”活动的表现情况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依据。对违规违纪行为,则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对涉嫌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放任,全力推进常态化机制的有序运转。

四是强化干警活动的自觉监督,彰显新时期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统一和加强干警对“八小时以外”活动开展监督管理的思想认识,明确监督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举措,消除干警的顾虑,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规范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领域的活动,坚决不参与《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的禁止活动。全院干警特别是副科以上干警和入额法官,对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原因分析,采用自己找、上级点的方式,全方位、多层面查摆当前“八小时以外”活动中的存在问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地列出问题清单,做到查深查透,自觉按要求扎实落实各项工作,培养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确保法院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中彰显出公正、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