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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法院首次使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

时间:2015-11-24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108 次

 

113,五华法院在正式开通运行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后,首次成功网上冻结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八千余元,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4811,广东五华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李某因追偿权纠纷向五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年922日,经五华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应在2015630前分期或一次性偿还给原告广东五华某工程有限公司769688.40元及案件受理费5748元。约定还款日到期后,被告李某仍未履行相应义务。今年916日,申请执行人广东五华某工程有限公司向五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21,五华法院立案受理。113,五华法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21家银行进行查控,从系统反馈信息得知被执行人李某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共有存款八千余元后,五华法院立即利用查控系统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申请,顺利成功冻结被执行人李某八千余元存款。

此次网络执行查控从系统查询、收到系统反馈、申请协助执行、完成冻结申请等审批手续最后到成功冻结被执行人存款仅用了一个多小时,此项举措不仅提高执行效率,极大节约司法成本,还能有效地化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