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集中审判一批失火案件
时间:2015-08-06
近期,五华法院集中对3宗失火案件进行公开审判,市、县电视台应邀到场对开庭及宣判过程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被告人魏某、张某、温某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年和一年六个月。梅州市电视台、五华县电视台对上述典型案件进行了宣传报道,此次集中审判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我县山林失火案件频发,为有效遏止山林失火案件增长,增强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保障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科学发展,五华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好失火案件。今年以来,五华法院一审共审结失火案件12宗12人,其中判处缓刑2人,判处拘役1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6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同时,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五华法院积极选取典型案件为素材向“梅州法苑”、“民生820”、“五华新闻”等栏目报送专题、新闻节目,并与主流媒体加强联系,扩大失火案件典型案例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梅州日报》先后报道了五华法院审结的被告人李某、曾某失火案件,分别在第2版要闻版以《本想祭祖尽孝心岂料失火进监房》和《老汉扔烟头毁林被判刑》为标题进行了法制宣传。这些真实、典型的案例生动地教育了广大群众,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失火烧山是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发挥了良好的预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