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四项措施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时间:2015-07-03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五华法院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目前,该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工作开局运作正常。5月1日至4日,全院立案窗口(含五个人民法庭)登记立案13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0件,均为民事案件,无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召开后,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了院务会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全院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孟建柱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周强院长会议讲话的精神,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动员全院干警尤其是立案和信访岗位的干警要主动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党中央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新要求,认真按照市中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具体要求,主动落实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严格组织实施。为落实好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该院党组派遣立案庭负责人到上级法院参加专门的培训会议,并及时组织立案庭和派出法庭全体干警集中学习《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登记制的范围、条件、流程等,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登记立案的操作流程。4月30日下午,专门组织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五个人民法庭、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部门负责人和立案庭全体干警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形成部门配合联动的工作格局。要求自5月1日起,全院立案窗口、派出法庭严格按照《意见》和《规定》的要求依法开展立案工作,确保做到有状必接,有接必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
三是强化立案监督,加强舆论宣传。该院专门向县委领导、县委政法委专项汇报此项改革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接受社会各界对该院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监督。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该院将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对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纠诉,严格依照《规定》进行处理,依法维护立案登记秩序,推行诉讼诚信建设。为加强立案监督,5月4日起派监察室干部到立案服务窗口监督,主管院领导、立案庭庭长到窗口部门检查指导一线工作。4月30日前,该院在立案大厅开通视频监控和远程可视对讲系统,自觉接受上级法院的检查。此外,该院还通过本院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对立案登记改革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内容,让当事人在充分行使诉权的同时,理解和支持法院立案工作的开展。
四是注重问题调研,妥善处理纠纷。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将使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为此,该院将加强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纠纷解决方式。强化立案服务措施,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提供便利。同时,该院将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注重加强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中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科学研判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人民法院整体审判工作产生的影响,全面评估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审判执行难度,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