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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情于法巧执行 人文关怀暖民心

时间:2015-05-13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022 次

——五华法院成功执结一宗历时多年涉访难案

 

326日,申请人张某周、钟某珍夫妇从五华法院领取了被执行人张某崇、张某霞和张某源交付的最后一笔赔偿款。至此,一桩历时八年的张某源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涉访执行难案得到全部执结。

2007626日,被执行人张某崇、张某霞夫妇在长布镇XX中学寄宿就读初一的儿子张某源(时年16周岁),在教室晚自习期间因拾“乒乓球”一事与同学张某威互相打架,被同学救架后过失致对方倒地救治无效而死亡。同年111日,五华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张某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令法定代理人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某崇、张某霞夫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周、钟某珍经济损失7.1万元。在张某崇、张某霞夫妇赔付2.1万元后,经张某周、钟某珍夫妇申请,该案于2008225日进入执行程序。该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及传票,但由于被执行人家庭生活困难外出务工,一直未赔偿余款5万元。经该院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崇夫妇长年外出务工,具体地址不详,其位于长布镇青岗村的一座一层三房一厅水泥房屋系多年前兴建,建成后一直未装修。该房屋正由张某源的祖父及其仍在读书的弟弟两人居住使用,家中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饱受丧子之痛的张某周、钟某珍夫妇,认为被执行人故意逃避责任,多次到县政府上访,要求法院将全部赔偿款执行到位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多次到银信部门查询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存款记录,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时他们均表示同意逐步偿还余款。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亲属反复做思想工作,老人称儿子儿媳在外经济困难确实没法筹到钱,愿意从亲房祖叔中筹部分钱代为垫付。2008107日,申请人收到了被执行人亲属垫付的赔偿款2000元。申请人因未得到全部赔偿,到该院反复信访催办并在县领导接待日多次上访投诉。该院向大田派出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其协助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但因被执行人长年外出务工而无果。2009531日,该院制定执行方案,专门组织市县人大代表现场见证该案件的执行,并对被执行人的房屋依法进行了搜查。发现其家中除日常生活用品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难以执结。为此,执行干警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大田中学和当地村委下乡了解情况,得知大田中学依协议在2007915日前补偿受害人家属10万元后,案外人均无能力再作补偿。该院遂将执行情况反馈给申请人和有关部门,依法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2012731日,该院依申请将已成年的张某源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多次组织干警前往广州、深圳等地寻找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终于在中山市发现其名下账户有存款3000元,遂依法及时划拨此款并交付给申请人。后因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案再次陷入执行难困境。面对家徒四壁的被执行人和反复信访的申请人,该院并未放弃该涉访难案的执行。通过深入基层走访,执行干警获悉被执行人张某源在成年之后外出务工可能有一定收入,寓情于法地通过电话联系或下乡办案等方式反复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终于先后7次通过现金或转账方式偿还了共7.1万元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张某周、钟某珍夫妇在领取到了剩余的赔偿款时,对该院执行干警坚持不懈地为民司法和公正办案深表谢意。外出中山摆地摊卖菜还款的被执行人张某崇、张某霞夫妇和张某源,在转账支付最后一笔赔偿款时专门致信该院执行干警,称因自身生活困难而使赔偿款拖欠至今日,现将全部付款单据放在信封内,感谢法院同志们对他们的关照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