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 推动司法民主进程
时间:2014-08-12
五华法院重视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注重发挥司法民主作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五华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案件合议、信访接待等130多人次,其中参审109件次,案件陪审率达99.08%。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增选程序。今年1月起,院党组按照人民陪审员工作要求着手增选工作,制订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严格细化公告、报名、审查考察、公示等程序,在原有30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完成“倍增计划”。五华法院坚持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公平竞争与择优录取“三个结合”的原则,与司法局密切配合,严把推荐报名关、资格审查关和提请任命关“三个关口”,坚持公开选拔和优中选优,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的专业优势、社区优势和女性陪审员的性别优势,尽量将高素质的人员选拔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经过近五个月的努力,五华法院会同司法局联合审查后确定增选人员名单,并将预选人员名单报市中院审核,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6月30日,五华法院增选的41名人民陪审员顺利获得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并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告,正式开始任期5年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此次增选后,五华法院人民陪审员规模扩大、结构优化、员额翻番。目前,五华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71名(比法官人数多9名),其中来自城镇40名、农村31名,中共党员52名、群众19名,男女比例为43︰28,大学学历以上有41人,年龄结构较为合理,其中30岁以下10名、31-40岁17名、41-50岁25名、51-60岁16名、61岁以上3名。
二、规范培训管理,增强履职能力。五华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实施方案》,选任的30名人民陪审员和增选的41名人民陪审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大多来自最基层,职业分布涵盖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其中组织推荐的有7名、个人申请的有64名。为使人民陪审员更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参与案件审判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五华法院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文件精神,组织他们参加上级法院主办的培训班学习,为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提供有效保障。近期,五华法院将对增选的人民陪审员组织培训,开展好履职期间的专题业务培训、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等系列活动,着重培训法律基础知识、诉讼程序、审判纪律、审判技能和司法礼仪等基本技能,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素养和司法能力水平。当前,五华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任免、培训、考核、表彰、发放补助等,由政工科集中管理。日常工作包括协调、联络、安排、记录执行职务的情况等方面由各业务庭分别负责,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各业务庭将陪审员履职情况书面报政工科汇总备案。
三、强化参审职能,妥善化解矛盾。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效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五华法院认真落实“随机抽取”原则,杜绝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问题。除对不适宜适用陪审员制度的特殊情形外,组成合议庭的案件必须有陪审员参加,特别是可能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通过广泛参与庭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各自不同的专业优势、地域优势和调解优势等积极作用,更好地化解各类纠纷。目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能从初期的仅参加案件审理扩展到参与信访接待、回访帮教、诉前调解等领域,还参与诉讼外调解、巡回审理、案件执行等。今年以来,五华法院陪审员参与民商事案件109件,成功调解案件数占参审案件数的32%,同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
四、落实陪审补助,加大保障力度。为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五华法院全面落实陪审补助,对陪审补助金额做出了明确规定,由政工科每月进行审批核发。同时,对业务庭和人民法庭使用人民陪审员情况进行目标考核,促进全院案件陪审率的进一步提高。对陪审员参加审理、参与调解、遵守纪律等履职情况按年度进行综合考核,对履职表现突出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和陪审员所在单位,增进大家对陪审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今后五华法院将继续加大人民陪审员经费的保障力度,安排经费用于解决审判活动、业务培训等所支付的学习费、差旅费、生活补助、误工工资等费用问题。在县财政专项经费尚未落实时,五华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单独列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的要求,探索建立经费保障标准定期调整机制,保证把陪审员的补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