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五措并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时间:2014-04-16
五华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规范人民法庭管理,提高人民法庭办案质效,改进人民法庭司法作风,确保人民法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一是加强办案质量。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办案中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确保裁判文书准确无误。灵活适用调解和裁判方式,妥善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庭长和分管院领导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通过审批案件、检查笔录、旁听庭审等方法,发现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指出纠正。
二是加强司法为民。加强人民法庭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强化释法答疑和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司法救助,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正、纪律不严、行为不廉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对人民法庭全面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点评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办案质量考评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对审判权管理和监督的良性运行模式。
四是加强经费保障。修订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经费管理办法,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对人民法庭办公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和结合办案数量按季度补助相结合方式予以保障。各人民法庭建立内部经费支出帐簿管理制度,坚持节约、高效、规范支出,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廉洁司法。纪检监察部门随时监督、检查各法庭经费开支情况。
五是加强司法公开。重点落实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明确裁判文书的审核、校对责任,主办法官负责裁判文书内容的审核,书记员负责文字、标点符号的校对,每篇裁判文书校对不得少于三遍。实行裁判文书质量倒查机制,如裁判文书出现质量问题,由庭长负领导责任、主办法官负主要责任,书记员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