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时间:2014-03-13
各支部:
为切实加强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毛嘉鹏(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张国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曾伟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孔建明(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展中(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浪权(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吴济民(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张志权(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
古厦安(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七楼的图书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国渊
副主任:陈浪权
成 员:赵华英、甘焕东、周思娟、江育娇、郑海彬
其中赵华英、周思娟负责制定方案、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征求意见、情况综合、和上级督导组联系、建章立制等工作;甘焕东、江育娇负责领导班子材料、领导讲话稿、简报、专报编发、宣传报导、典型宣传等工作;郑海彬负责与各支部联络、材料归档及实践办其他事务性工作。
院领导既要带头参加活动,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切实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要建立领导干部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教育实践活动的示范点。院领导联系点如下:毛嘉鹏联系点是办公室、行政科支部;张国渊联系点是刑庭支部;曾伟平联系点是民一庭支部;孔建明联系点是民二庭支部;张展中联系点是河东法庭支部;陈浪权联系点是华城法庭支部;吴济民联系点是安流法庭支部;张志权联系点是龙村法庭支部;古厦安联系点是执行局支部。
各支部书记要承担起本支部开展好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对实践办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到位,对在活动中走过场的,要追究责任。各支部负责人如下:执行局支部负责人古厦安;法警大队支部负责人张中;刑庭支部负责人刘晓宇;民一庭支部负责人赖汉标;民二庭支部负责人张思东;立案庭、行政庭、审管办支部负责人郑建祥;政工科、监察室、研究室支部负责人甘焕东;办公室、行政科、机关服务中心支部负责人李贵荣;河东法庭支部负责人陈其荣;安流法庭支部负责人范汉平;华城法庭支部负责人陈其辉;龙村法庭支部负责人张志权;长布法庭支部负责人古岳宣。
五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