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五华法院安流法庭范汉平率四名干警利用当事人可能返乡过年的时机,连续两天到安流镇文葵守候一宗近10年未了结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执行人张某的出现。除夕前一天的清晨7时许,在干警们分工合作下,在五联村被执行人家中找到其本人,通过明之以法、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说,被执行人愿意履行并当场支付全部执行款2391.5元。该宗长达10年之久的信访案得以执结化解。
2003年8月2日,因争执一棵被台风吹倒的树木,原告李某被被告张某打伤,花去医疗费用2000余元。在多次协商未果后,当年9月8日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案经一审判决被告张某应支付医疗费用2191.5元并承担受理费200元。2004年2月,该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五华法院分别于同年8月、2005年6月、2008年3月、2011年12月四次出警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张某家中无可供执行财产,张某本人又长期外出务工。五华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李某提供的信息和线索,多次前往执行但均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张某,且经全省银信系统查询,亦未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有银行存款。因此,该案一直未能有效地执结。申请人李某自2004年底开始,不断向省、市、县、镇四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信访和上访,反复要求执结该案。县委书记张映平、副县长邓国功于去年先后两次接访李某,并将信访材料批转五华法院处理,要求年前化解该信访积案。五华法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专门组织执行部门和法庭办案人员对该案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最终利用春节时机成功执结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