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圆满终结广东省五华机电厂破产案
时间:2012-08-10
近日,我院克服各种困难,理顺多方关系,圆满促成县委、县政府重视的国有企业、广东省五华机电厂破产案清算终结,实现了普通破产债权17.71%的受偿率,妥善安置了100多名职工,最大限度维护了68位债权申报人的合法权益,获得社会各界高度好评。
2004年,广东省五华机电厂负债总额高达1123.21万元,而账面资产总额仅为119.1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达943.08%,出现严重资不抵债情形,该厂遂向我院提出破产申请。同年7月12日,我院依法作出宣告该厂破产的裁定,并向社会发布公告,通知债权人限期向法院申报债权。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因账目混乱、资产负债高、债权清收难、厂区土地利用价值低、相邻诉讼纠纷多和职工安置不到位等原因,致使清算工作陷入困局。我院派出专门工作小组,在深入了解案情、多方联络沟通、多次走访企业债权人和职工的基础上,制定破产清算工作方案,严格抓好落实,最终圆满完成破产清案任务。一是严格评估拍卖程序,争取实现最大价值。严格确定破产财产管理人,聘请专业会计事务所,对破产人财产和债权进行管理,对破产人财产做好评估工作。采用摇珠方式选定拍卖机构,根据价值评估的结果对破产人财产进行拍卖,使破产财产获得最大价值。二是严格审查管理财产,防止财产不当流失。依法对破产人的破产财产进行管理,以企业职工和破产债权申报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坚决杜绝浪费破产财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依法对破产债权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防止借机侵占破产财产,确保68位债权申报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增强维稳意识,妥善安置职工。为积极稳妥安置该案涉及的100多名职工,办案法官多次向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借鉴处理破产案件的有益经验。通过走访,充分了解企业职工的思想动向,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使破产案件从清算到终结都顺利进行。主动联系市、县有关部门,形成多方合力,为该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根据破产财产受偿顺序,将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社保、医保和工资等130多万元的职工安置费用全部足额支付;组织法官对在职和下岗职工开展心理安抚,协助下岗职工办理失业救济手续,积极争取就业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确保职工安置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