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清工程欠款 朋友握手言和
时间:2023-04-03
时间:2023年3月25日 来源:梅州日报
徐冰琪 周彩霞
“我是来感谢法官的。”近日,一位当事人将一面印着“秉公办案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五华法院河东法庭,不仅感谢承办法官帮他顺利追讨到工程款,还感谢法官的温情司法促成他与曾经的合作伙伴关系破冰。
2021年7月,五华人李某承包了五华县水寨镇一饭店的部分装修工程,后李某与朋友谢某约定该装修工程中的部分楼层光滑墙工程由谢某承包,并由谢某与李某聘请的工人共同施工,工程款经双方结算后由李某给付谢某。工程竣工后,经双方结算,该光滑墙工程款总额为32871元,李某已支付16421元给谢某,剩余16450元未支付。谢某多次找李某协商解决未果,但材料费等早已由谢某垫出,为解决自身目前面临的经济困难,以及避免付出得不到回报,谢某无奈将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李某立即付清拖欠的工程款16450元。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着手翻阅案件卷宗、审查证据材料,同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电话沟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原系朋友及长期合作关系、涉案工程款数额不大且谢某现存在经济困难问题,如果直接采取判决的方式不仅不利于解决双方矛盾,而且还会将案件审理周期拉长,且后续该案也可能进入执行程序,在增加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更不利于矛盾化解。所以,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角度,充分考虑利弊,决定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来实质性化解纠纷。
在充分了解案件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将本案的争议点以及调解的入手点详细列明,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查看工程现场照片、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循序渐进反复协调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工程款欠付金额。
签订调解协议当天,李某当场将欠付的工程款给付谢某,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均表示不会因此事再生芥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