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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打架

时间:2017-03-30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4936 次

    ●发生纠纷家婆动手致孕媳受伤

    ●法院判双方均有过错婆婆赔钱

    “家庭”短短二字,是最温暖的词语,家和万事兴,但梅州五华一对婆媳却因琐碎小事而引发争执,家婆一气之下将身怀六甲的儿媳推搡到椅子角上……结果儿媳受伤,婆婆埋单,两败俱伤。

    2016年的一天,身怀六甲的小李从娘家回到家中取个人生活用品,可是二楼门被锁住,于是小李找婆婆周某拿钥匙,却遭到拒绝,双方引发争吵。随后小李推开二楼的门去拿生活用品,周某知道后,就带着几个人拦住儿媳不准她走,双方产生纠纷,周某紧抓小李的手,并推搡了她,造成小李受伤,随后即报警处理。

    小李感觉腹痛难忍,遂到医院治疗,病情得以控制,便回家休养。但2天后,小李感觉胎动减弱,又去住院治疗,诊断为胎盘低置状态,若未及时就医,母婴都将有生命危险。小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周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8206.44元。庭审中,家婆周某借题发挥,认为儿媳小李以治疗为由想打胎。

    地点:梅州五华法院

    结果:法院认为双方均有过错,责任按比例承担,婆婆周某承担80%的责任约为36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周某与小李是婆媳关系,小李为孕妇,双方本应多加强沟通,和睦相处,共同照顾好胎儿发育成长。因为周某未提供钥匙,导致双方产生争执,并推搡了小李,致使胎儿产生影响,应承担主要的责任,负80%的责任为宜。小李推开大门,在一定程度上引起矛盾的激化,应承担次要的责任,负20%的责任为宜。周某认为小李二次去住院均为打胎,但根据三家医疗机构报告显示胎盘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小李感觉胎动减少减弱,去医治是正常行为,故周某认为小李仅为打胎,法院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