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遭遇虚假宣传 消费者怒告“枣夹核”商家
时间:2016-08-23
来源:梅州日报
宋志宏
五华县人民法院最近调解一宗网购“红枣夹核桃”纠纷案。原告小杨认为商家有虚假宣传行为,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卖家退还货款,并负有赔偿3倍货款金额的责任。
今年5月11日,小杨在浏览某网络销售平台的产品时,发现其中有一卖家销售“红枣夹核桃”,号称100%纯天然,有延年益寿、减肥补肾、补中益气、美容养颜等神奇的功效,于是在该店铺下单买了50包,每包单价为36.9元,出售总价为1568.65元。小杨收货后发现,这些产品只是普通食品,食用过后也没有卖家所宣传的功效,且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证明产品有商家描述的功效。因此小杨认为卖家虚假宣传,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造成自己对商品做出非理智性购买。在与卖家无法达成赔偿协议后,小杨将卖家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货款1568.65元,并3倍赔偿4705.95元。
五华法院的法官接到该案后,考虑到金额不是很大,法律关系简单,且被告远在千里之外的福建省,应诉开庭花销大,遂通过电话的方式与被告取得联系。通过法官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近日,买家小杨到法院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