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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拨打电话 冒充亲属骗钱

时间:2016-07-11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4646 次

来源:梅州日报

徐冰琪

 

随意拨打固定电话号码本中的号码,接通后采取冒充被害人亲属的方式,张某诈骗现金人民币37500元。近日,张某被五华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随案移交的作案工具有各类银行卡九张、电话本、笔记本各一本,予以没收。

张某曾在2012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2015627日,张某用五华县固定电话号码本中的号码随意拨打电话,接通后冒充被害人亲属,以摩托车被人扣押需花钱为由,骗得被害人江某娣现金人民币3000元。尝到甜头后,张某又于201572日、2015720日、201614日及201617日,以同样的方式分别骗得刘某香8000元、江某贤3000元、李某文10500元以及李某宗13000元。张某在诈骗过程中采用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如被派出所抓了需交罚款、嫖娼被抓需交罚款、谈了女朋友需花钱、酒驾被抓及撞坏别人东西等等。经统计,20156月至20161月间,张某作案5起,共诈骗37500元。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拨打电话对多人实施诈骗和多次诈骗老年人,且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但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