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自己买的林木也犯法?
时间:2015-07-03
来源:梅州日报
江育娇 吴凤茹
虽是自己花钱购买的林木,但如果不经批准擅自砍伐,达到一定数量,就会构成滥伐林木罪。五华县安流镇的陈某就因此被五华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近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4年初,陈某购买到五华县棉洋镇某山上承包种植的桉树。同年6月至8月间,陈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雇佣民工进行砍伐。经鉴定,砍伐面积185亩,合计材积247.55立方米,折合活立木蓄积392.94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7921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非法滥伐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陈某能坦白认罪,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国家法律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不能因为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未领取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否则构成滥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