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汉非法持枪被判刑
时间:2015-05-13
来源:梅州日报
江育娇 宋志宏
家住五华县周江镇的曾老汉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珍藏”二十多年的两支枪竟把自己送上了被告席。近日,五华县法院以非法持枪罪判处曾老汉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二十多年前,曾老汉托人从五华县城一间螺丝厂购买到两支枪,之后一直由自己持有,闲来无事就上山打鸟取乐。2014年8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民警在曾老汉家中查获并扣押了猎枪一支、火药枪一支。经鉴定,后者是自制火药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曾老汉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曾老汉已75岁,且能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