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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一条狗 坐三年牢

时间:2015-01-14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4096 次

来源:梅州日报

江育娇 吴凤茹

 

到农村偷狗,没想到被村民发现而抗拒抓捕成了抢劫犯,该名男子最终被五华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427日,五华水寨镇的曾某伙同阿善携带作案工具到横陂镇、安流镇农村沿路偷狗。两人在安流镇窃得一条家狗后,到横陂镇想再次偷狗时,被村民李某发现,李某遂组织村民拦路设卡并进行围捕。曾某两人边挥动携带的猪刀威胁、恐吓村民边骑摩托车逃跑,李某驾车追赶。追赶过程中,曾某的摩托车与李某的小车相撞,双方连车带人掉进旱地里,阿善逃脱,曾某被村民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盗窃他人财物时,当场持刀恐吓、抗拒抓捕,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