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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了百元树木判三年

时间:2015-01-14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3626 次

他自觉生活潦倒 酒后放火烧山

来源:广州日报

曹彦波 江育娇

 

一男子酒后放火烧山,竟然是为了进监狱吃牢房,不再过着食宿无着落的生活。昨日,广东省五华县法院认定涉案男子安某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现年41岁的安某是云南人,今年88日,他随老板来到广东梅州五华做工。今年101日中午,午饭时喝了酒的安某想到自己生活潦倒,吃饭住宿都成问题,觉得生活无望,还不如进监狱。最终,安某决定放火烧山,于是他步行至最近的山头,用打火机引燃了山上的杂草,随后离开现场。

不久后,路过的群众发现山林着火,马上通知村里的护林员。护林员将安某抓获。

山火也很快被扑灭。经鉴定,山火过火面积0.4亩,共有幼树20株、散生杉木0.2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1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