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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尽孝两不误

时间:2014-03-04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719 次

 

——梅州市五华县法院法官朱新耀的一天

 

来源:南方法治报

巫乐庭 吴凤茹 张春桂 

 

有句老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是在梅州市五华县,却有这样一位法官,他每天都在相距80公里的老家和单位之间来回跑,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同时,更不忘精心照顾卧病在床的百岁母亲,用切切实实的行动表达了一个儿子对母亲最真挚的爱。 

他,就是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朱新耀。

清 晨

给母亲熬粥、喂食、擦身,无微不至

2014年1月9日,凌晨5时,天还未亮,梅州市五华县大田镇嶂下村,气温不到10℃,而朱新耀的手机却已准时发出了嗡嗡的闹铃声,他又必须起床了。 

穿好衣服,朱新耀走向厨房,把小米、蔬菜、肉清洗好,开始熬粥。 

粥熬好后,他的母亲也醒了。朱新耀端来热水,帮母亲洗脸、擦身,然后开始喂食。喂完食后,他帮母亲清洗口腔、翻身、换纸尿布。 

6时许,朱新耀又匆忙驱车,赶往单位上班。他的目的地是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 

朱新耀是一名工作了30多年的老法官,今年58岁,还有一年多就退休。他的母亲已经102岁了。 

从老家到单位的路程虽然只有80多公里,但是由于山路崎岖险峻,他往往需要近2个小时的颠簸才能到达单位。 

朱新耀对路途中的每一处拐弯都非常熟悉。因为近4个月来,他几乎每天都来回走这条路。

上 午

平息当事人怒气,成功调解借款纠纷案

将近8时30分,朱新耀到达单位,随即拿出卷宗,准备审理蓝某和李某的借款纠纷案。 

此案案情简单,有借条证明李某于1996年和2002年共向蓝某借了12.2万元。按照现有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朱新耀原本可以通过判决结案,但是欠债者李某态度强硬,扬言没钱还债,且双方多次发生争执和打架。经过沟通,朱新耀约好双方这一天到法院再进行一次协商。 

9时整,李某和蓝某准时来到该院。双方情绪激动,相互指责,朱新耀见状,给双方各递上一杯茶,随后告诉李某,当初蓝某借钱给他是出于朋友间的信任和帮助,不要因为金钱问题而把多年的友谊断送了。 

在朱新耀苦口婆心的劝导下,李某的态度终于软了下来,表示愿意偿还借款,但是自己经济确有困难,一时间无力偿还这么多钱。朱新耀希望双方在珍惜往日情分的基础上,体谅彼此的难处。 

最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李某一次性清还蓝某8.38万元,蓝某自愿放弃剩余本息。 

朱新耀制作好调解书,待李某和蓝某领取后,已经快12时了,他这才感觉口干舌燥,端起水杯喝上几口水。

下 午

耐心释法,庭审后仍继续调解保险赔付问题

15时,朱新耀开庭审理了一宗关于某运输公司诉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该运输公司因交通事故向钟某等人赔偿了13万多元。事后,运输公司多次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均无果,于是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保险公司以伤残鉴定费不属于保险赔付的范围,以及医药费中的3万多元应扣除社保外用药部分等为抗辩理由。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坚持己见,无法达成共识,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将近17时,庭审结束后,被告人保险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李某不停地向朱新耀询问一些法律问题。朱新耀告诉他,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所以保险公司认为伤残鉴定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是错误的。另外,保险公司还应提供医药费中含有社保以外用药费用的证明。 

经过朱新耀的耐心解说和分析,李某决定回去考虑一下是否跟运输公司调解。 

李某走时已将近18时了,朱新耀知道,自己又得摸黑回家了。

晚 上

整夜守护在母亲身边,随叫随到

朱新耀刚到五华县城工作时,便把母亲接到身边享福。可年迈的母亲身体一天比一天差,而且她希望落叶归根。 

去年9月初,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朱新耀只好把病危的母亲送回老家。同时,为了照顾母亲,他开始了每天单位和老家两边跑的生活。 

每天晚上,朱新耀赶回家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母亲床前跟她打声招呼,让母亲知道儿子回来看她了。看到母亲安好,他才觉得安心。 

端来给母亲炖好的鸡汤,朱新耀一边喂母亲,一边语速很慢却很大声地给母亲讲述自己今天的所见所闻。虽然母亲回应不了自己的话,但他知道母亲在听,因为听到高兴的地方,母亲的笑容把脸上的皱纹挤成了一团。 

喂完汤后,他开始给母亲清洗口腔,然后是翻身、换纸尿布。为了避免母亲皮肤溃烂,他每隔两个小时就帮母亲翻身一次并查看纸尿布;若发现有尿,就马上换掉;若发现母亲拉了大便,便先用湿纸巾帮她擦,然后再用毛巾清洗,最后换上新的纸尿布,还时常给母亲按摩松筋。 

晚上,为了方便照顾母亲,朱新耀在母亲的房间里多放了一张床。他晚上在那休息,稍有动静就起来看看母亲有什么需要。 

周末,他会带上妻子和小孩回家,让老人家尽享天伦之乐。 

这样的生活,朱新耀已经坚持了近5个月。在母亲病情恶化前的一个月内,朱新耀曾先后请过4个保姆,但她们都因活儿太脏、太累,受不了这份苦而请辞了。朱新耀决定亲自照料母亲。 

看着他憔悴的身影,同事都非常心疼,朱新耀却不这么认为:“我虽然也算是老人了,但我永远是母亲的儿子,能照顾她,我很知足。” 

母亲的病情几度告急,朱新耀也非常焦虑,但这并没有影响他的工作。2013年,朱新耀所在的民二庭共受理了273宗案件,他审结了66宗,在庭室里办案数量居第二,全部案件在审限内结案,无一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不久前,他还刚调解了一宗1000多万元标的额的大案。

人物简介

朱新耀,现任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1980年从部队退役后到五华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期间,他曾多次荣获所在法院嘉奖,并多次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