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讨债 损人不利己
时间:2014-01-26
来源:梅州电视周报
江育娇 吴凤茹
岁末年关,催讨债务又成了不少人的烦恼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有些债主就不冷静,往往选择一些极端的手段去追讨债务,结果钱没讨回,自己却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五华县人民法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非法讨债要不得,要提高法制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努力寻求法律的保护。
◆ 案例一
借钱不还 打伤欠债者
阿辉借了5000元给阿章,后阿辉多次向阿章索还,但都没有结果。一天,阿辉又一次致电阿章还钱,阿章坚称自己没钱还,阿辉越想越气,遂约阿章见面解决。阿辉心想要给阿章一点教训,于是叫上自己的几个朋友,希望能够吓吓阿章,但见面后不一会双方就发生争吵,后阿辉和他的朋友将阿章及其弟弟打伤。经法医鉴定:阿章损伤程度属轻伤;阿章弟弟损伤属轻微伤。案发后,五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阿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法官提醒
非法讨债让有理变得有罪
讨债是件很麻烦的事,有些人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纠纷费时费力,不如自己解决来得干脆,或者有些债主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会冲动地采取极端的手段。于是,盗窃、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犯罪型讨债案件便频频发生。最终,债没讨回来,债权人自己却进了牢房。因此,讨债者千万不能认为自己“有理”,就可以任意所为。讨债有理,但手段须合法,遇到债务纠纷时,应寻求合理、合法的渠道来解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做出过激行为,由受害者变成施害者。
◆ 案例二
为索赌债 木凳砸好友
阿贵和阿庆是同村人,阿庆经常麻烦阿贵帮他买六合彩,并且大部分都是由阿贵先垫付,久而久之,阿庆欠了阿贵不少钱。后阿贵没钱用,就到阿庆家里想要他还钱。在阿庆家,阿庆说自己没钱还。于是阿贵和阿庆吵了起来,过程中,阿贵用四方木凳将阿庆的头部砸伤。经法医鉴定:阿庆头部损伤,属轻伤。五华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阿贵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法官提醒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赌博是犯罪,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高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赌博是非法活动,所以借款给赌客,用以赌博的,不受法律保护。
◆ 案例三
帮人讨债 殴打债务人
小龙在初中毕业后就在村里打散工,因此认识了福哥(已判刑)等一帮人,小龙知道福哥专门帮人“收数”,但他没有参与过。一天,福哥接到一老板电话要其帮忙收数。接着福哥就召集人员,问小龙愿不愿意去,还承诺给予报酬。于是小龙跟着福哥去债务人阿水家里,期间,福哥拿给小龙一条铁水管。福哥要求阿水还钱,阿水不肯,于是福哥一方对阿水进行殴打,将阿水打伤。经法医鉴定:阿水属重伤。归案后,五华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 法官提醒
雇人讨债也可能受制裁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频繁发生,不少债权人因为讨债无果,往往通过雇佣他人的方式进行债务追讨。他们一般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经常受雇于他人,采取一些跟踪、恐吓、殴打、关押等非法手段进行讨债,专业讨债者非法讨债固然是违法了法律,但是雇佣他人讨债的债权人同样可能因为讨债人的非法行为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