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前种蕉树引发兄弟“血拼”
时间:2013-12-31
来源:梅州日报
吴凤茹 江育娇
古人有言:“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可五华人陈某深却因小纠纷与胞弟陈某华打了起来,并致其轻伤。近日,五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深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3月2日早晨,年过六旬的陈某深发现其胞弟陈某华在其屋门前的空地上准备种蕉树苗。虽然那块地属于陈某华,但兄弟俩多年前就有个口头协议,约定那块地只能种菜或者其它农作物,不能种果树。如今,陈某华竟然要种上蕉树,按照当地农村风俗,屋门前是不能种蕉树的。本来兄弟俩关系就不好,如今又弄这么一出,陈某深非常愤怒,大声制止陈某华,并扬言陈某华种一棵他就拔掉一棵。陈某华听后,一边跟陈某深吵了起来,一边拿着锄头气冲冲地走到陈某深跟前想打他,陈某深见状也跑回家拿出锄头柄。争吵中,陈某华用锄头柄打了一下陈某深,致其额头流血。陈某深亦用锄头柄打了陈某华的头部几下,致其倒在地上不能动弹。经法医鉴定陈某华头部损伤程度属轻伤。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深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深能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原谅并达成和解协议,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