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放养牛羊应注意防盗
时间:2013-12-10
来源: 梅州日报
江育娇
农村又见“羊杀手”,不法分子朱某盯上了农村看守不力的羊,频频伸出黑手。近日,五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今年4月至6月间,朱某多次伙同他人,携带小刀、铁水管、尼龙绳带等作案工具驾摩托到五华县各乡镇盗窃村民的羊。据查证,朱某流窜五华各乡镇,盗窃作案14次(其中一次未遂),盗得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0950元。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朱某能坦白其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些年来,农村偷盗牛羊犯罪十分猖獗,而被偷盗的牛羊不是被拴在树下或者家门口,就是废旧的老房子,甚至是放养在山里的草丛地,缺乏有效的看护,这正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村民应该提高警戒,看管好自家的牛羊,对于进入村中的陌生人或者可疑人员要及时上前询问、了解情况,必要时将情况报告公安机关,一旦发现自家牛羊被盗,要第一时间报警。另外,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管理,特别是规范市场管理,卖牛者要持相关证明,这样才能堵住犯罪分子卖牛羊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