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只管挣钱 留守少年入歧途
时间:2013-12-10
来源:梅州日报
巫乐庭 吴凤茹 江育娇
【警世录】
父母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但是一些父母为了改善家庭环境,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选择了背井离乡在外辛苦打拼,以致很难兼顾对孩子的教育。这种状况极易导致孩子价值观的偏离和心理发展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案例1 富家少年:被父母“断粮”,为享乐而抢劫
由于父母常年在外经商,小刘成为了留守未成年人中的一分子。因为不能在儿子身边,小刘的父母希望在物质上“给儿子最好的”。于是,小刘小小年纪就非常讲派头,球鞋、书包是名牌,手机、MP4等数码产品也是高档牌子,而且他还非常享受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眼光。
2012年春节过后,即将中考的小刘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投入紧张复习中。在他看来,即便没有读到书也可以像父亲一样挣大钱,于是,厌倦了校园生活的他便偷偷地辍学了。父母知道此事后,震惊之余,开始软硬兼施,希望小刘能回到学校学习。然而,事与愿违。无计可施的他们决定封锁儿子的经济,他们本以为,让儿子吃点苦,他自然会回到学校读书。可没想到,习惯了花钱大手大脚的小刘只是每天挖空心思地想 “从哪里可以搞到钱”。2012年3月22日凌晨2时,小刘与同伴来到当地一中学学生宿舍,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对正在睡觉的学生实施抢劫,抢得手机一部(价值300元)和现金28元;离开学校途经一商场路口时遇到从网吧返校的几名中学生,于是又抢得现金100元。事后,小刘等人用抢来的钱到超市买零食,到网吧上网,到溜冰场玩。后来,小刘在父亲的劝导和陪同下自首。归案后,五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刘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2 贫苦少年:遭父暴打,离家出走抢劫
小曾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把小曾姐弟几个托付给爷爷照顾。为谋生计,父母很少回家探望他们。他非常渴望父母能回来陪自己,可每一次致电给父母,问及父母什么时候回来时,他们总说要挣钱,暂时回不了。小曾认为,父母除了挣钱还是挣钱,他们的眼里只有钱。渐渐地,他的性格变得很孤僻。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小曾经常惹是生非,学习成绩不断下降。对此,父母只会责备小曾。
2012年的一天,上初一的小曾,满怀希望地给父母打电话,请求父母回来开家长会,但等来的却是他们“要上班”、“回来一趟不仅要请假扣钱而且车费又要一笔”等习惯性的拒绝。失望至极的小曾冲动地想,既然父母那么喜欢钱,那自己就不读书好了,免得浪费他们的钱。于是,小曾辍学了。得知此事后,小曾的父亲暴跳如雷。回来把小曾痛打了一顿。随后,小曾选择了离家出走,外出打工。
今年5月,小曾终于因为吃不了苦而辞去工作,回到了五华,但他不愿回家,而是一直住在同伴家里,并且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思想。6月1日,小曾建议几个“哥们”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通过抢、偷搞点钱。当天凌晨零时,小曾和他的4个“哥们”分坐2部摩托车前往五华县城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凌晨1时左右,小曾等人盯上了同坐一部女装摩托车的一男一女,并将其逼停。小曾拿出一把长约50公分的“U”型保险锁,威胁对方把钱交出来。受害人李某因为害怕女朋友受伤害,于是连忙把身上仅剩的101元拿了出来给小曾等人。小曾等5人抢到钱后迅速离开,后来到大排档把抢来的101元全部用于吃宵夜。归案后,由于小曾是未成年人,民警要求小曾通知监护人到场,小曾以无法联系为由拒绝了。最后,五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提醒 留守少年的教育需要全社会的合力
五华县人民法院法官刘晓宇指出:父母的教育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但是一些父母为了改善家庭环境,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选择了背井离乡在外辛苦打拼,以致很难兼顾对孩子的教育。教育好留守未成年人需要各界力量协助父母把这个重任完成好。国家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使留守未成年人能跟父母进城,另外大力发展贫困地区经济,让山里人能留在家里务工,避免与孩子分离,能时刻关注孩子的成长;学校要勇于承担教育好留守未成年人的重任,给学生灌输正确的价值观,让遵纪守法观念深入学生心中;社会各界应该为净化社会环境尽一份力,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