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没钱 都要回家看好孩子
时间:2013-10-31
南方法治报
巫乐庭 吴凤茹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未成年孩子心智不成熟,人格发展也尚未健全,家庭教育和情感关怀对他们的成长至关重要。若作为第一监护人的父母长期教育缺位或者教育不当,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和呵护,很可能会使孩子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上的异常,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富家少年:被父母“断粮”后抢劫求享受
由于父母常年在外经商,小刘成为了留守未成年人中的一分子。为了弥补不能在儿子身边照顾他的亏欠,小刘的父母常常寄零花钱给小刘,希望在物质上“给儿子最好的”。于是,小刘小小年纪就非常讲派头,球鞋、书包是名牌,手机、MP4等数码产品也是高档牌子,而且他还非常享受同学们投来的羡慕眼光。
2012年春节过后,小刘进入了初三的最后一个学期,即将面临着中考,但他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投入紧张的复习中。他从小就不爱读书,在他看来,即便没有读到书也可以像父亲一样挣大钱,于是,已经厌倦了校园生活的他便偷偷地辍学了。小刘的父母知道此事后,震惊之余,开始软硬兼施,希望小刘能重新回到学校学习。然而,事与愿违。无计可施的他们决定封锁儿子的经济,他们本以为,让儿子吃点苦,他自然会回到学校读书。可没想到,小刘最终走上了歧途。
习惯了花钱大手大脚的小刘被父母封锁了经济来源后苦闷得不得了,每天挖空心思地想“从哪里可以搞到钱”。2012年3月22日凌晨2时,小刘与同伴小黄、阿辉经事先商量后,来到当地一中学学生宿舍,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对正在睡觉的学生实施抢劫,抢得手机一部(价值300元)和现金28元;离开学校途经一商场路口时遇到从网吧返校的几名中学生,于是又抢得现金100元。事后,小刘等人用抢来的钱到超市买零食,到网吧上网,到溜冰场玩等娱乐。不久,小刘得知小黄因抢劫的事被民警抓走,心里非常慌张,无助之下,他主动跟父亲联系,最后在父亲的劝导和陪同下自首。归案后,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刘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贫苦少年:遭父暴打离家出走抢劫获刑
小曾出生于一个贫困家庭,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外出打工,把小曾姐弟几个托付给爷爷照顾。为谋生计,父母在外同时打几份工,一年到头很少回家探望他们。他非常渴望父母能回来陪自己,可每一次致电给父母,问及父母什么时候回来时,他们总说要挣钱,暂时回不了。小曾认为,父母除了挣钱还是挣钱,他们的眼里只有钱。渐渐地,他的性格变得很孤僻。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小曾经常惹是生非,学习成绩不断下降。对此,父母只会责备小曾,总以他们在外辛苦赚钱,小曾仍不知努力学习来教育小曾。
2012年,小曾上了初一,父母依然在外打工,依然还是那么忙。有一天,学校提出要开家长会。小曾满怀希望地给父母打电话,请求父母回来开家长会,但等来的却是他们“要上班”、“抽不出空”,“回来一趟不仅要请假扣钱而且车费又要一笔”等习惯性的拒绝。失望之极的小曾冲动地想,既然父母那么喜欢钱,那自己就不读书好了,免得浪费他们的钱,自己也出来打工帮忙赚钱。于是,小曾辍学了。得知此事后,小曾的父亲暴跳如雷。这一次,父亲真的回来了,可却带着满腔怒火,回来后还把小曾痛打了一顿。随后,小曾选择了离家出走,外出打工。但是,没有任何一间正规的工厂愿意请一个15岁的小孩打工。为了生计,小曾只能到处打打杂,帮人跑跑腿,生活过得既受气又艰辛。
今年5月,小曾终于因为吃不了苦而辞去工作,回到了家乡五华,但他不愿回家,而是一直住在同伴家里,并且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思想。6月1日,小曾建议几个“哥们”出去走走,看看能不能通过抢、偷搞点钱。当天凌晨零时,小曾和他的4个“哥们”分坐2部摩托车前往五华县城附近寻找作案目标。凌晨1时左右,小曾等人盯上了共坐一部女装摩托车的一男一女,并尾随其后。跟到一交叉路口时,小曾等人的2辆摩托车迅速超过了对方的摩托车,横停在路中间,将其逼停。此时,小曾拿出一把长约50公分的“U”型保险锁,用普通话威胁这一男一女把钱交出来。受害人李某因为害怕女朋友受伤害,于是连忙把身上仅剩的101元拿了出来给小曾等人。小曾等5人抢到钱后迅速离开,后来到大排档把抢来的101元全部用于吃宵夜。第二天15时左右,小曾在镇上闲逛时被李某认出,并被扭送到当地派出所。归案后,由于小曾是未成年人,民警要求小曾通知监护人到场,小曾以无法联系为由拒绝了。最后,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小曾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寄居少年:抢劫货车司机685元获刑入狱
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工作,小陈姐弟几个只好跟着奶奶住在叔叔家。小陈从小就非常顽皮,经常弄哭堂弟、堂妹,也因此常常受到婶婶等人的责备,小陈渐渐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好像每次跟兄弟姐妹发生矛盾受责备的总是自己,父母不在身边,自己被人骂的时候,没有人站在自己这一边。每一次父母回来的时候,奶奶、婶婶等人总向父母投诉自己的种种不是。尽管小陈甚为不满,每次都据理力争,希望父母能帮自己说句好话,可是换来的却是父母的指责。
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又经常惹是生非,小陈没有读完初二就辍学了。每天跟几个社会的朋友混在一起,经常出入网吧、KTV等场所,他觉得跟这些“哥们”在一起更开心。而小陈的父母多次通过软硬兼施的办法来教育他,都不见效,渐渐地,也就放任自如。在父母看来,儿子是因为年纪小,所以才这么叛逆,等过几年长大了就会收敛。
为了弄点钱供个人消费,2011年8~9月间,小陈驾驶摩托车载着手持砍刀的小雄、小新,在当地某酒楼附近,抢劫过往的大货车司机现金685元,并将车主的车窗玻璃打碎。归案后,小陈被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官提醒■
父母的爱,不能被金钱绑架
“子不教,父之过。”父母岂能轻易地把教育好孩子的重任寄托于外界?为改善家庭环境,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在外地打拼或整日离家忙碌,无法把生计与教育肩负于一身成为许多家长教育不好孩子的理由。但是,当孩子误入歧途时,父母才追悔莫及:“还有什么比孩子更重要?”
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刘晓宇指出,健全未成年人人格及价值观的任务,不能全部推给学校和社会,十几岁的孩子,正处在一个是非混沌的时期,父母教育缺位,特别是基本的父爱、母爱都感受不到,孩子就很容易从虚荣攀比享受中获得认同和快乐。
刘晓宇认为,有钱没钱,孩子的精神慰藉和心理干预都应该放在第一位,称职的父母除了应该给孩子灌输正确的观念外,还应该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多关心孩子,倾听孩子的想法,和孩子分享他们的喜怒哀乐,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了解孩子,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呵护。“在孩子厌学、犯错之后,通过封锁经济、暴力等手段来教训孩子都无异于亲手将孩子送入火坑。父母在孩子思想、行为出现偏差的时候,应当及时帮助刹车,让孩子认识到错误主动下车,而不是粗暴地把孩子推下车。”刘晓宇意味深长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