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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出事后改现场博保险

时间:2013-09-30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594 次

       梅州日报

        黄义涛 吴凤茹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帮助朋友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擅自移动事故现场,被交警发现后,不知悔改还辱骂、打伤交警。近日,李某的这两位 “义气”兄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五华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12月26日凌晨3时,曾某接到电话听说好朋友李某 (另案处理)驾驶的奥迪小汽车与丘某(另案处理)驾驶的无号牌起亚小汽车在五华县县城水潭路发生碰撞,马上赶到现场。到了事故现场曾某发现李某并不在场,无法联系上李某,现场有不少围观的人,包括李某的另一个 “义气哥们”周某。曾某观察了一下事故现场,发现李某的奥迪小汽车在马路左边的菜地边上,丘某的无号牌起亚小 汽车则停在公路的右边。曾某觉得这两辆车相隔这么远,怎么看都不像是交通事故造成的,这怎么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呢?于是,为了能够报保险,曾某冒充是奥迪车的司机,纠集围观的人擅自移动事故车辆变造现场后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五华县水寨交警中队民警张某等人接警后到现场进行勘查,当张某怀疑事故 现场有人为移动情况时,曾某、周某等人表现得非常不满,当场辱骂张某,并对张某推推搡搡,其中周某还用砖头砸伤张某的鼻梁部,致张某受伤送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