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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落入淫窟的背后

时间:2013-09-30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7851 次

毒品的祸害、爱情的劫难、家庭的伤害,把懵懂少女推向了卖淫的苦海

 

梅州日报

 

张孟棋   吴凤茹

 

花季,本应是少女最美好的年代,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少女不仅没能享受花季该有的快乐与幸福,反而主动或被迫地把自己推向了深渊,给人生留下了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毒之祸

  来自重庆的阿花,自幼父母双亡。由于家境贫困,她只上了一个星期的初中就辍学,开始了漂泊的打工生涯。2012年2月经好友阿莲介绍,17岁的阿花到了五华县城一间休闲中心工作,主要是帮客人洗头、按摩。工作了几天后,阿花发现这间店在经营卖淫生意,就连阿莲也靠卖淫为生。虽然阿花很羡慕阿莲她们来钱又快又多,她也曾心动过,但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坚持过着辛苦劳作每个月只领500元工资的生活。后来,因为经常跟阿莲她们出入KTV,阿花在那里染上了毒瘾。500元的工资已经让她生活得很拮据了,哪有多余的钱买毒品?时常发作的毒瘾让阿花痛苦不堪,无奈之下,她加入了卖淫行列,以此获取毒资。案发后,休闲中心的老板周某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而阿花则因吸毒被强制送入了戒毒所。

  法官手记:社会上的青少年在好奇心的驱使和朋友的怂恿下,极易为毒品所诱惑。染上毒瘾后,他们没有办法戒掉,又无法通过正当的渠道获得毒资,这导致他们不得不走上卖淫、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其中为了获得毒资而走上卖淫道路已成为一些少女的无奈之举。

  情之劫

  小敏是贵州人,16岁的她在东莞打工认识了阿辉,不久两人成为了恋人。突然有一天,阿辉告诉小敏,自己欠债有人要砍他,要小敏和他去外面避债,于是第二天两人匆匆收拾了行李就来到了五华。不料却在这遇到了阿辉的债主阿兵,阿兵带人把阿辉毒打了一顿,并威胁小敏如果不把阿辉欠他的6万块钱还了,就要搞死阿辉。单纯的小敏为了救男友,决定留下来卖淫帮阿辉还债。小敏被安排到温泉店里卖淫。每卖淫一次客人就会出130元,其中温泉店的老板得50元,看管小敏的阿兵得20元,拉小敏去温泉店的“拉工”得5元,小敏仅剩55元。小敏盼望男友来看她,可苦等了三个月男友都没有出现,从别人的口中小敏隐约知道自己被男友骗了,原来阿辉和阿兵是一伙的。知道真相的小敏想逃走,可每天都处于严密监控中,手机和身份证也被拿走了。在绝望中,小敏只好继续卖淫,直至当地警方捣毁了这个卖淫窝点,小敏才得到解救。案发后,阿兵和阿辉因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法官手记:当前一些黑社会性质的卖淫组织以恋爱、找工作等为名目,利用感情欺骗、引诱或其他手段让涉世未深的少女上当受骗,强迫她们卖淫。他们往往采取封闭式的管理,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吃饭、睡觉、接客、外出都受人监控,稍有不从则会受到威胁、恐吓甚至殴打,这导致失足女不得不依附于黑恶势力,任由其摆布。这些组织者多与夜总会、发廊、温泉店的老板熟络,当客人有需要时,老板就会与组织者联系,由专人接送卖淫女到这些店里从事卖淫活动。

  家之伤

  来自陕西的女孩阿红出生在一个没有亲情的家庭里,重男轻女的父母常常打骂阿红,这让阿红对父母非常怨恨。2011年7月的一天,由于阿红期末考试考得很差,恨铁不成钢的父母再次打了阿红。在跟父母激烈争吵后,她离开了家,跟着老乡阿萍到广东打工。那一年阿红才15岁,没有人愿意请一个15岁小女孩做工,身无分文的阿红感到非常迷茫。后来阿红听说李姐专门介绍人去卖淫,生意很好。想起狠心的父母,阿红咬咬牙发誓再也不回到他们身边,靠自己养活自己。于是她找到了李姐,开始了卖淫工作。生意好的时候阿红一个月能赚好几千块钱,直到2012年7月当地警方捣毁了这个卖淫窝点,阿红才离开。归案后,李姐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而小红则被行政拘留15天,并追缴其非法所得1.98万元。

  法官手记:如果家庭里出现了残缺、父母不和、家长与孩子缺乏沟通、家长对孩子采用溺爱或粗暴的教育方式等情况,则很容易导致叛逆期的孩子感受不了家庭的温暖,产生不健全的人格,进而使部分少女在生活的逼迫、金钱的诱惑下走上风尘之路。

后记

  花季少女沦为失足女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家庭、学校、社会对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教育的缺失使她们无法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致她们在金钱的诱惑下自甘堕落;是生活的贫困迫使她们为了生存向命运低头;是污浊的社会风气促使了卖淫行业的快速发展,而卖淫行业的利益驱使和行政部门的疏忽管理又导致一些卖淫组织设下陷阱,把她们推向苦海。

  一个个如花少女被蹂躏成卖淫女,她们的背后往往有着一段沧桑史,在了解这段沧桑史后,我想大多数人会对她们产生怜悯与同情。但是怜悯与同情对她们来说是微不足道且于事无补的,她们需要的是相关部门的解救和帮助,让她们重新步入生活的正轨。

  目前,我国对于卖淫行为的矫正主要是通过罚款、拘留、收容教养等法律措施来实现。但是仅仅靠通过法律措施来矫正是远远不够的,不少卖淫女在被罚款、拘留、收容教养后依然重归风尘之路。特别是思想观念的限制,谋生手段的缺失,让不少人无奈之下只能重走旧路。所以挽救失足少女更应从思想教育和谋生技能方面着手,让失足少女通过合法方式去谋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