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理为吸毒人员助兴,入狱
时间:2013-09-05
梅州日报
吴凤茹
身为酒店KTV厢房的楼面经理,知道厢房有客人在吸毒,不但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还为吸毒人员播放乐曲助兴。近日,五华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刘某是五华县某酒店KTV厢房的楼面经理,在经营管理KTV厢房的过程中发现有客人在吸毒,不但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还在KTV厢房为吸毒人员播放乐曲助兴,借以吸引吸毒人员到酒店消费、提高酒店的营业额并从中获取小费。2012年9月26日凌晨,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对该酒店进行检查,在酒店208房、211房、212房查获20多名吸毒人员,并在酒店211房、212房共查获白色粉末138.5克、比士港式香滑奶茶136.8克、红茶17.2克。经梅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上述物品均含有氯胺酮等毒品成分。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娱乐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究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刘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