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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你不上当,喝“王老吉”

时间:2012-05-21 来源:五华法院 点击:2527 次

  俗话说:“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插着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可能是鸟人”。梅州五华籍的李某,一米七八的身高,微微发福的身材,还有一张标准的“国”字脸,时常西装领带的“派头”,没想到他竟然是假冒的“梅州某银行行长”,多次在“王老吉”内下安眠药,然后再将卖淫女身上的钱财洗劫一空。最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某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按摩店”内来了个“钟行长”
  事情追溯到2011年8月31日晚9时多,五华县华城镇的某休闲按摩中心正准备“打烊”时,突然一辆轿车驶到店门口,一个老板模样的男子走到前台要求提供按摩服务,随身携带了一个棕黑色的公文包,左手上的一个镶有红色宝石的硕大戒指非常显眼。没想到关门时还有生意送上门来,店主立即笑脸相迎,并引领这位“大老板”到二楼包间内等候。店主安排阿艳进入包间里给这位“大老板”按摩。在按摩过程中,这位“大老板”口若悬河,与阿艳谈笑风生。他自称叫钟雄,是梅州市某银行银长,这次到五华公务出差。在一个多钟的按摩时间里,两人眉来眼去、无话不谈。“钟行长”对阿艳说两人认识就是缘分,要她称呼其为“钟哥”,各自还留下了手机号码。热情的“钟哥”还主动邀请阿艳去外面吃宵夜。由于时间太晚了,虽然阿艳觉得跟“钟哥”相处甚欢,心里也愿意结交这个朋友,但是出于本能的防备心理,其拒绝了“钟哥”的邀请。
  应“老朋友”诚邀赴宴
  第二天上午还在睡梦中的阿艳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打电话来的人正是昨晚按摩店相识的“钟哥”。“钟哥”在电话中道:“阿艳吗?我是钟哥,起来了吗?昨天你给我按摩的实在是太舒服了。为表谢意,中午我请你吃饭。”阿艳不禁想吊一下钟哥的胃口,考验下他的诚意说道:“老板有交代,我们不可以在外面单独会见客人,否则老板就要炒我们鱿鱼。”“钟哥”却半开玩笑地说:“你们老板不要你?那你正好可以到我银行上班,我堂堂一个银行行长,还不是一句话的事。”阿艳心中一喜,嘴上却“盛情难却”地答应了一起吃饭的请求。两人在电话中相约到华城金桥酒家吃饭。对于“钟哥”的异常热情,阿艳还是多了一个心眼,为了保险起见,还叫上了一个女同事一同前往“赴约”。吃完饭后,“钟哥”叫了一辆“蓝牌车”将阿艳的同事送回了按摩店。
  “钟行长”讲述人生奋斗史
  送走了阿艳的同事后,“钟行长”又提出找个茶馆喝喝茶聊一下天。在茶馆喝茶时,“钟行长”向阿艳讲述了自己的人生奋斗史:他自称农村出身,吃了很多的苦头,但深信“天道酬勤”的他,读高中时经常半夜起来点“煤油灯”看书学习。通过自己奋发努力终于考上了国内某知名财经大学。由于家庭贫穷,自己到处借钱才完成了大学学业,毕业后被分配到省银监局上班,前几年被下派到梅州担任某银行行长。现在虽然事业小有成就,经济条件较为宽裕,但始终忘不了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他平时在生活中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时也尽量为他们提供帮助,经常带领银行员工向边远山区和受灾群众捐款捐物。看到“钟行长”说到动情之处时竟然眼睛都湿润了,阿艳也情不自禁为钟哥艰苦奋斗、重情重义的事迹而感动。
  “明天会打2万元到我账户上”
  “钟哥”也谈到了自己失败的婚姻,财大气粗的“钟行长”话锋一转,向阿艳提出了“交朋友”的要求,还给了阿艳200元“买衣服”,并询问阿艳有没有银行账户,想第二天往阿艳账户里打入两万块钱,作为认识阿艳的“见面礼”。在得知阿艳没有银行账户后,“钟哥”陪着阿艳到离按摩中心不远的农业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将卡号输入到自己的手机里。“钟哥”如此豪爽的表现让长期独在异乡谋生、精神空虚缺乏感情寄托的阿艳精神为之一振,阵阵暖流涌上心田。阿艳想起了自己平日生活的艰辛,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孤寂。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块最柔软的地方留给自己心爱的男人,阿艳也不例外。阿艳原本的心理防线一步一步被摧毁,对美好爱情的幻想充斥了她的身心,终于尝试地跟钟哥“拍拖”。阿艳深信眼前的这位“大行长”就是自己人生中的“贵人”。大约是当天下午3时他们一起去华城万佳酒店开钟点房。
  “开房后醒来发现我的随身钱财不翼而飞”
  在酒店里,“钟哥”用名为“钟雄”的身份证办理了开房登记手续,还在服务台买了两瓶“王老吉”罐装饮料。进入房间后,阿艳便去洗手间洗澡。“洗完澡出来后,‘热情’的‘钟哥’已将两瓶王老吉都打开了,拿了其中一瓶给我喝,还说为了两人关系长长久久的,要喝交杯,喝完半瓶王老吉后,感觉舌头有点麻麻的。”随后两人“干柴烈火”迅速“燃烧”起来。激情过后,阿艳不一会儿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到了当天晚上12时左右,酒店工作人员敲了很久门才将阿艳叫醒。“醒来后我惊呆了,钟哥也不见了,我身上的现金、手机、手上戴的金手链不翼而飞。”阿艳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揭开“银行行长”的神秘面纱
  在随后一个多月时间里,这位“大行长”还先后以类似的手段迷劫了3名卖淫“小姐”,实施了2宗盗窃案件。直到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才揭开这位“银行行长”的神秘面纱。原来这位全身名牌、官样十足的“银行行长”真名叫李某,1985年高中毕业后到湖北当兵服役,退伍之后先后在深圳、惠州的酒店做保安。1997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惠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李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恶习不改,他联想到酒店的一些工作经历,想到很多“小姐”来钱容易,便产生了打“小姐”主意的“财色双收”念头。为了更加容易取得卖淫女的信任,先后用“钟雄”、“李辉”等化名冒充银行行长身份,所佩带公文包、戒指也是从地摊上购买的,目的是将自己“装饰”成有钱人、有权人,取得卖淫女信任后再实施迷劫。
  数罪并罚,假冒行长获刑12年
  面对公诉机关对其涉嫌犯有抢劫罪、盗窃罪的指控,李某对其犯盗窃罪没有异议,但认为其犯抢劫罪不成立,因为他给“小姐”下安眠药后,只是偷走了她们的财物,并没有对她们实施抢劫。法院认为,根据刑法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所谓的“其他方法”也包括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暂时丧失知觉而不知反抗,任人劫走财物。但必须强调的是这些“其他方法”应当是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故意造成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为法律特征的方法。抢劫罪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财产罪中最严重的犯罪。
  本案中,李某虽然没有当场对“卖淫女”实行暴力手段,但是其所采用“在‘王老吉’内下安眠药”的手段同样属于抢劫方法的一种。综合起来,李某多次采用药物麻醉“卖淫女”,使被害人暂时丧失自由意志而不能反抗,然后再劫走其财物的行为,符合刑法有关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应以抢劫罪论处。此外,李某实施2宗盗窃案件,构成了盗窃罪。五华法院依据刑法规定,判定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35000元。